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0日,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注册资本35019.0483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庞正伟,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江西奉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9007599770366。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兽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017年3月,公司股票正式在深交所创业版挂牌上市。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决定投资106571.82万元在距离原厂区(企业称之为一厂区,该项目的厂区称为二厂区)2.7km处新征土地建设100t/a7-甲氧基萘满酮、30t/a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粒)口服固体制剂项目。
江西同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0t/a7-甲氧基萘满酮、30t/a利伐沙班等原料药及20亿片口服固体制剂项目一次规划报批,根据建设进度分三期实施。一期工程包括:
(1)生产设施:生产车间8、生产车间9、生产车间10、生产车间11。
(2)储存设施:丙类仓库、甲类物品库1(剧毒品常温分区1、2、3及常温分区4不在评价范围内)、甲类物品库2(常温分区1暂存固废)、甲类物品库3(阴凉分区3不在评价范围内)、甲类物品库4(阴凉分区2、5不在评价范围内)、氢气钢瓶间、原料储罐区(该储罐区需要评价储罐见表2.7.1-7)及泵房、中间物料储罐区(该储罐区需要评价储罐见表2.7.1-8)、酸碱储罐区(该储罐区需要评价储罐见表2.7.1-9)、机修五金库(含废旧设备堆放间)。
(3)辅助设施:公用工程楼(含循环水池、消防水池)、三废处理站(含雨水池、应急池等)、变配电站、加氢车间配电间、原料罐区配电房、酸碱储罐区和中间物料储罐区配电房、生产管理中心。
该项目经奉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奉发改发[2017]490号),并于2018年7月3日通过安全条件审查、2018年11月27日通过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现该项目已完成建设,生产车间9及其配套储存设施和辅助设施于2022年3月29日开始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生产,生产车间8、生产车间10、生产车间11及其配套储存设施和辅助设施于2022年11月1日开始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生产。
该项目应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年版)》,该项目中使用的原材料苯甲醚、乙醇溶液、冰乙酸、丙酮、丁酮、甲醇、甲苯、乙酸乙酯、DMF、氯乙酰氯、三氯氧磷、三乙胺、二氯甲烷、四氢呋喃、硼氢化钠、环己烷、亚硝酸钠、异丙醇、BF3.THF、氢气、PPA(多聚磷酸)、氢氧化钠、盐酸、三氯化铝、氮气(保护性气体)、副产磷酸、乙炔(检修用)、氩气(检修用)、氧气(检修用)等为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使用的原料甲醇、甲苯、氢气、乙酸乙酯、乙炔(检修用)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
该项目7-甲氧基萘满酮(MO丁酸的合成工序)、米拉贝隆(MBL-3合成工序)生产过程中分别涉及的加氢工段均属于加氢危险化工工艺;替格瑞洛产品(TCG粗品合成工序)生产过程中涉及的重氮化反应属于重氮化危险化工工艺。该项目各单元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