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公司赵家湾铜矿(以下简称“赵家湾铜矿”)于2003年11月10日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位于阳新县白沙镇潘祥村大林山,法人代表马志竖;经营范围:铜矿采选、销售。“赵家湾铜矿”开采矿种:铜矿,采矿许可证生产规模:6万t/a,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区面积:0.1023km2。
2)建设项目为扩建项目,设计生产规模6万t/a、采用斜井+盲竖井开拓方式、平底结构浅孔留矿嗣后胶结充填采矿法、中央边界式通风系统、抽出式通风方式。设计开采-600m至-848m的Ⅱ矿带矿体,首采中段-648m中段。
2、“三同时”建设程序
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家湾铜矿-600m~-848m地下开采扩建工程,委托贵州昊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了安全预评价工作,由湖北中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工作,施工的同时进行了安全设施施工,通过试运行,各项安全设施能正常使用,做到了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符合“三同时”建设程序要求。
3、各单元评价意见
1)通过对安全设施“三同时”程序、矿床开采、提升运输、井下防治水与排水系统、通风系统、充填系统、供配电、井下供水和消防、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总平面布置、个人安全防护、安全标志、安全管理等13个评价单元进行安全检查表评价,扩建项目的安全设施均符合《安全设施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要求,安全管理适应“赵家湾铜矿”的生产特点。评价“安全管理机构设置”符合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的有关要求,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2)安全设施符合性评价总和305项。否决项21项,20项符合要求、1项缺项;一般项284项,其中符合项230项、缺项48项、不符合项6项,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总项百分比为2.54%,小于5%。
4、评价结论
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家湾铜矿-600m~-848m地下开采扩建工程验收评价安全设施305项,其中,否决项21项,20项符合要求、1项缺项;一般项284项、符合项30项、缺项48项、不符合项6项,不符合项占验收检查总项百分比为2.54%,小于5%。
依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编写提纲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6〕49号)的安全设施验收条件判定标准,符合验收条件。
评价结论:阳新县鑫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赵家湾铜矿-600m~-848m地下开采扩建工程符合安全设施验收条件。 |